我的单位是国营单位,于2008年破产,因厂里没有钱,一直没有安置职工,今年说是要卖厂房,所以单位对老职工进行算断,在核对名字时,我发现竟然算断职工中竟然没有我的名字,具体情况如下:我于1995年7月份进的这个工厂,1996年花钱农转非,户口也落在单位里,但是因为单位一直经营不景气,我一直没有转成正式工,其间我恋爱、结婚、生子都在这个单位,而我爱人也是该单位职工。从我1995年进这个单位,一直工作到单位关门也就是2008年,我从未另找工作,后来单位关门,我和大多数同事一样迫于生计也才外出务工,而在工作的期间,我也没有与单位签订任何合同。现在我的户口仍在单位里,而目前单位在算断时,给正式职工交2008年以前的养老保险,另外还要买断工龄,而我什么也没有,说是我不是正式工,请教一下在这方面比较懂的朋友,我该怎么呢?我能享受算断的补偿吗?先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