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了解到一个“x游学公司”关于瑞典xx会议的宣传,由组织者林x带领学生组成“中国代表团”参加, 微信对话中其声称主要语言是英语(有截图),但当我到达瑞典后发现3308个议题中只有五十场为英语,其他均为瑞典语,林x了解此情况但故意隐瞒信息并且欺骗。我为此次行程支付了几万元。除此之外,合同中的如包食宿和一些行程他未全部履行。并且后来我发现,此公司为皮包公司,只有他一人在运行,付款时的账号开户人也是他个人,这个公司表面上是无收入,也就是不交税的。请问他行为能否构成诈骗?可否申诉其退款?如果不可行,是否有其他渠道,例如像税务局举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