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怀孕六个月,向公司请了两个月的事假,公司领导签字同意但是加了一个附加条件:在请事假的两个月里公司缴纳保险金额也需要我来承担,如果我不同意承担事假视为未批准,我必须回公司上班!现公司通知我必须三天之内回公司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否违法?我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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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的,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追问:现在申请仲裁维权需要提供什么相关证据吗?请假条或者请假条的复印件需要提供吗?请假条已经上交备案,我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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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追问:现在申请仲裁维权需要提供什么相关证据?请假条或者请假条的复印件需要提供吗?请假条已经上交备案,我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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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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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法,可申请仲裁维权。
追问:现在申请仲裁维权需要提供什么相关证据吗?请假条或者请假条的复印件需要提供吗?请假条已经交公司备案了,我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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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