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1998年离异,再婚后我和孩子的户口留易俗河,于2000年再婚于攸县,可去年由于要办理事情是才发现我的配偶栏还是前夫的名字,并且现在的老公由于当地办理第一身份证时两兄弟身份证名称,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除相片外其余都是一样,更巧的是我再婚的资料现在全国连网的民政局的资料里没有,当时民政局的人告诉我首先要解决配偶栏前夫的事情,就是补办离婚手续,提供离婚证,于今现在的丈夫不愿意再重新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今年2014年我想把我和孩子的户口转到攸县来,我想请问我现在是以离婚的身份还是再婚的身份带着孩子把户口转过来呢?孩子(是我和现在老公的)现在的身份是非婚生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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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此类情形可以详细咨询迁入地户籍民警
追问:黄律师你好 关键是户口迁入地主委会要我打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并证明是离婚还是已婚的才接收,接收的主委会同意盖章迁入地户籍民警才受理,我现在该以什么身份打证明才合法? 谢谢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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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有没有现在的的结婚证呢。
追问:你好 有 但结婚证上的名字身份证号码是他弟弟的名字(因为当时他们的身份证号码是一样,只是相片不同),他自己的身份证在第二代身份证的时候已经改过来了,我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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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