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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意上的关系,本人2002年出售一批货物给对方,当时对方说现在没有钱,就给我打了张欠条,欠我8000元.之后每年都会找对方要债,但是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拖延. 事隔三年后,我的货物价格有很大变动,以现在的价格计算,可以值10000元,现在我去找对方要债,对方又以各种理由回避这个问题,我看他很想拖延或者根本就没有还债的意向.所以我很想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我该怎么做? 如果我找律师,收费是怎样的? 如果我赢了官司,我的律师费用和其他一切诉讼费用是否可以要对方来支付/ 我不想看到的是,对方欠我的8000元,最后真正到我手上的除去要债所产生的各种开销少于8000元钱/ 如何才能保证我赢了官司不赔钱

经济相关
2005-10-08 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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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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