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意上的关系,本人2002年出售一批货物给对方,当时对方说现在没有钱,就给我打了张欠条,欠我8000元.之后每年都会找对方要债,但是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拖延.
事隔三年后,我的货物价格有很大变动,以现在的价格计算,可以值10000元,现在我去找对方要债,对方又以各种理由回避这个问题,我看他很想拖延或者根本就没有还债的意向.所以我很想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我该怎么做?
如果我找律师,收费是怎样的?
如果我赢了官司,我的律师费用和其他一切诉讼费用是否可以要对方来支付/
我不想看到的是,对方欠我的8000元,最后真正到我手上的除去要债所产生的各种开销少于8000元钱/
如何才能保证我赢了官司不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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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
好像无论如何你都不可能再拿到8000了哦
不过
建议你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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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观点的依据是什么?
自己有亲身经历过还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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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很重要,而且聘请律师的费用要直接同律师谈。建议你带材料找律师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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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欠条是2002年出具的,你如果没有向对方追收的证据,有可能过了诉讼时效。请专业律师给你分析一下。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028)88894535 1380809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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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所言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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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