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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前阵子被打了,不算太严重,报案后看病医院说没什么事就走的民事调解,之后发现身体出了些状况,在医院用ct查出面部有些骨折,请问您,我这想再要求些赔偿等事情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4-07-08 09:18:1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治疗费等。
  • 你好,建议申请鉴定的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
  • 你好,发现新伤情的可以继续要求赔偿。建议你搜集医疗费用证明、工资证明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医疗费、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在内的费用。如需帮助,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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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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