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有过一次婚姻,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并有一子,是个男孩,因为当时经济不好很差,无法抚养孩子,法院判的是前九年归男方抚养,后九年归我抚养,现孩子已经十多岁,可是我没有抚养,因为在男方抚养是我看望孩子男方不让我看,当时发生了很多争吵。后来他家搬走了我在也没看到孩子,后来在2013年我又再婚,婚后有一子,是男孩,现在刚刚六个月正在母乳期间我老公因为家庭琐事我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他把我打的全身是伤,现在我要求离婚,请问第一次的婚姻影响第二次离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请求律师给予帮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