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他,他那时27岁,我21岁,一见钟情,后来很快就在一起了,在一起的时间里,就借了我好几次钱,从来没有还过,住一起一年多,吃的喝的住的也都是我的,人还特别花心,跟他在一起一年多之后,才发现,他是结了婚的,有两个小孩,我从来没有想要拆散他,知道他结婚之后,我主动离开,他还不时的打电话给我,要我借钱给他买车,我没有借,还有之前我买了一条黄金的项链,他说他带好看,就让我借给他带,一借就没有还给我,几次叫他还他都不还,最后一次叫他还的时候,他说他因为他妈妈生病需要钱,把项链卖了,我很生气,去年年底,他来深圳,我主动约他,见面后我发现那条项链他根本没有卖,我叫他还我,他不肯还,项链在我手上了,他直接来抢,一边抢一边说,那是他努力了这么久才得到的东西,怎么可能还给我,还差点把我的手指掰断,后来我报了警,他既然在警察那里把事情颠倒过来讲,说我抢他的东西,到派出所之后,警察听了我的陈述,认定是他的问题,后来赔了我那项链的钱这件事情就这样了结了,我现在是真心的气不过,跟他在一起,我从来没有要求他做什么,连他的衣服我都几百几百的买,他从来没有给我买过东西,我现在就是要告他欺骗我,他这样算不算是重婚罪,我手上有和他在一起的相片。我想请问一下,我要怎么样才可以告他。只要能告他,钱不是问题。我就是要让记住,我被他骗了的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