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是: 别人的粮食,雇我爸的车拉粮,我爸雇的司机。司机出了事故。 发生的时间是在2014年,1月份初左右。 事情经过: 司机知道这件拉粮的事,但是我爸没雇用他,主动找我爸拉粮。当时是因为路程需要过江,我爸就没打算去。他主动要去,就去了。粮主雇了两辆车,在行驶的过程中,一车顺利过江,而我爸雇的司机确在途中误江,车尾陷入江中,司机恐慌跳车后,不幸摔伤。当天送往汤原县中医医院,晚间亲属要求第二天转院,去依兰县白长山骨科医院,说是医院有亲属。他们打车就去了,我们知道转院,但没有尾随。随即,他们就在依兰治疗,据说是手术安了钢板,至今未取出。二次手术还需要我们掏钱!之前治疗所有费用都是我们出的,包括他们食宿也是我们掏的。在汤圆产生的费用是450多左右,在依兰治疗产生共计费用是13000~14000左右,所有的收据,治疗费用清单都在他们手里。现在要求额外给予20000块钱,应不应该给他们?最主要的是,当时我爸问他是否有驾驶证,他说有,实际上他没有驾驶证。而且我们捞车的费用也花了6000左右! 事情经过基本是这样的,麻烦您帮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