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届应届毕业生,三月份去我现在的公司上班,六月十八号我在上班期间生病,送去急诊,是我爸妈打的送过去,公司没有一个人去,但第三天公司才给我打电话,我去公司的时候公司不给报销医疗费,而且说我的病历和税务发票不能证明是病假,改成了事假,而且进公司的时候也没有跟我签合同,只在七月一号跟我签了转正合同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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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为什么要给你报销医疗费?是工伤么?是你自己身体原因的话,当然不给报销
2、你有病历没用,要有病假单
3、工作一个月内签合同,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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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毕业离校之前是实习,双方权利义务按实习约定处理,公司无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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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毕业离校之前是实习,双方权利义务按实习约定处理,公司无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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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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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