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xx工作,至今已工作5年,今天3月份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4年3月13日到2017年3月12日,单位于6月28日提出解雇我。我没有违反单位任何规章制度,请问我需要得到哪些经济赔偿,还有我的住房公积金,医保这些呢,单位能给我赔偿吗?而且到至今为止单位并没有给我买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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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方面解除合同,是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社保是单位强制购买,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公积金不是必须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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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来看,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购买社保可要求其补缴。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承担可收集相关证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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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对于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工作时间,要收集好相关证据。你可以向单位主张补缴社保、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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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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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