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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进厂应酬的是普工。现在调去做品检。公司又让我去做普工。而且我现在又怀孕了。我不愿意。公司就让我每月五天八小时制。其他员工正常加班。请问公司的做法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民事相关
2014-06-29 21:50: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当公司违法解除解除怀孕期间劳动合同时,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应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08以前工作的年限不计算,从08年开始计算)。第二种,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至于员工选择那一种方式,取决于员工未履行完的劳动合同期的长短及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长短,若员工未履行完的合同期较长,但工作年限较短,第一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若工作年限较长,因违法解除按工作年限的双倍赔偿,第二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
  • 如果单纯从调岗的角度而言,是违法的,这个需要双方同意的。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