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过世3个月了,房产证还是公公的名字,老公要离婚,房子我有份吗?房子是农村宅基地房,我婆婆离开这个家已经十五年以上了,公公与婆婆没有结婚也没有离婚,但婆婆又与别人生了个女儿,已经很大了,当初我和妈妈一起到我老公家,我和老公一对,公公和我妈妈也是一对,后来公公患肺癌去世,我妈妈24小时照顾我公公半年多。现在我老公要和我离婚,还要把婆婆和他同母异父的妹妹接来同住,目的就是让我和我妈待不下去,好达到赶走我们母女的目的。我已为我老公流产三次,我们至今没有孩子。第一次是因为他赌博被我发现,吵了一架,他离家出走了,我无奈,也是一气之下做了人流,那时我们还没结婚,后来他又回家了,我们和好,并且让他写了张2万元的借条.借条至今还在,日期是婚前。另 2次是保胎没保住,胎死腹中。我想知道:如果离婚,1、产权证名字还是死去的公公的,房子我有份吗?(我的户口是集体户口,不在我老公家,婆婆的户口至今还在,没迁走)2、借条是否有效?3、我妈妈照顾公公半年多是否可以要补偿?4、我流产3次,也许不能再生了,已33岁了,对身体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是否可以要求赔偿?5、如果起诉离婚费用多少?急需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