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左右邻居都是12万房租 房东却给我要18万,但是只签一年合同 我是续签的别人的 也就是从别人手里接过来的房子《房东同意》 但是合同上有一条房租根据物价邻居房租作为调整,一年一签的合同就是算说是随行就市,也是骗人啊,下次收房租合同正好到期,这样就作废了,房东在合同上修改的是本合同继续按以上条件执行 但是转给我的这个继续执行没有写日期。怎么算呢?房东现在就是你不给我想要的房租我就要收回房子?装修花了几十万,这不是坑人吗?我问他别人房租都是12万你为什么要18万.他就是我的房子我说了算,给你要多少就的给多少意思?房东要给打官司。你说这官司有希望赢吗?
-
1,你约定了价格参考条款却没有约定租赁优先权,合同到期对房东已经没有约束力.2,房东写继续执行比较模糊,如果没租赁期间按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对你很不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