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关系,房主在借钱时授权债权人直接买卖抵押在债权人名下的房产,委托书在公证处做了公正的。法院判决也早已生效,债务人仍拒不还钱。债权人准备凭《委托书公正书》和判决书直接更换房子的门锁,安排两个人住进去开始卖房子。目的是逼债务人还钱或不敢住在抵押的房子里,好让法院拍卖。假设债务人报警,警察来了债权人出示《委托书公证书》和生效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通知书管用吗?《委托书公正书》其中一条:受托人有权办理出售上述房产的一切相关事宜。债务人起诉债权人说他房子里的东西丢了要求赔偿能赢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