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公司老板想用年轻人,所以对工作10多年的老员工想尽各种办法逼着自己主动辞职,已有7-8人顶不住被骂和压力,走了,一分钱赔偿都没有得到,失业保险金也不给办,说是主动辞职。现在轮到逼我了,我该怎么办?做了10几年了,不甘心。有一个当时的承诺书,写着离开公司后,赔偿金额,但只有公章,没有老板签字,这种有用吗?和劳动合同冲突吗?肯定不会承认。还有老板有2个公司抬头,但法人都是他。劳动合同两个抬头轮换签的,有影响吗?月平均工资可以把年终奖一起加上去除12吗?因为劳动合同上写的太少?都是年终以存单的形式发的。跪求解救。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