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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十七周岁,没考上高中就在一所职校就读,我学的专业是读两年实习一年,然后经学校老师介绍,我去了一家私营的装修公司实习,之间没有签劳动合同,其中有两个老师知情,一个是我班主任,另个是别的班的老师,是他认识这个装修公司的老板娘,然后询问我班主任是否有符合条件的学生,然后我班主任就想到了我,告诉我工资是1500加提成,从未提过1200到1500加提成,后来我第一次去,她就告诉我1200一个月加提成,我当时并未提出质疑,所以工资变为1200的事情就这样吧,然而提成其实也挺虚的,毕竟房屋装修不是小事情,哪里可以招揽到那么多顾客,从中得到提成,两个月下来,只拿到底薪,然后就是工作时间比较长,从早上八点半一直到晚上八点,晚饭不包吃,下午五点半到六点半一个小时的吃晚饭时间,其余时间就都属于老板娘支配的,和她提过中午能否给予时间回家休息,被拒绝。还有些工作内容的原因,所以造成我想离职,就是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说辞职事宜,还是提过以后三天后可以走人,或者提了之后就可以离开,主要是我和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和书面文字

婚姻家庭
2014-06-26 14:41: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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