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于14年正月14病故在父亲去世前,3个国外的姐姐回来2个,当时我说我什么财产都不要。我只要争母亲的抚养权,还不用3个姐姐出赡养费,但父亲去世后我发现母亲好象没象他们承诺的那样给接到日本身边抚养。而是给我那变卖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安置在中国了,当我知道这个消息我就想联系日本的姐姐,但我没有找到母亲任何消息,他们也拒绝和我能联系到的亲戚联系,甚至在我父亲趋势前唯一的愿望是接我母亲个电话她们都没有满足,并且中间还出了很多蹊跷的事情,我很生气所以现在想咨询下 抚养权和遗产继承权从新归属的问题。并且我有父亲去市前一天父亲的同学来我家父亲交代的最后的口头遗嘱。并且他们答应需要的时候给我左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