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一家软件公司签订一年合约,实习期一月,工作地点苏州园区,但刚来报道一周都不见老板,一周后又电话通知我手机太仓实习一月,所有费用自理,关键苏州这公司就三人,压根没业务,太仓实习一月后回苏州也没事做,我还得太仓苏州两头租房,园区公司在创意产业园,每年可以拿国家不少补贴,怀疑其实就是皮包公司,吃国家补贴,这个让员工没实际工作,两头跑,拿的工资都不够支付两头开销,这个算违反劳动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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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提前三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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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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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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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