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交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房产证上只写的男方名字,这个房子算是谁的财产呢?
-
房产归男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你可以要求补偿。如需帮助,可来电联系。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追问:房产证上不写女方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男方还了三年的房贷,婚后就是我们共同还了。
-
房子属于男方,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
您好!双方协商不成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女方可主张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
-
按照婚姻法解释三,这个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所有
-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有。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