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行干了七年,农行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上过任何保险,现在我想辞职,请问农行该怎么补偿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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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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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7个月的工资,还能要求双倍工资。在网上看看劳动合同法。
追问:从到年现在每个月支付我500元钱的工资,那我结算的时候就以这个工资标准来结算吗?能不能要求补偿七年的保险费用呢?
追问:从08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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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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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