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都是外地的,在南京工作生活了20年了,离婚两年,孩子在南京上学,抚养费一直不给,现在我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我在南京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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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抚养费纠纷受理案件法院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被告或原告所在的的确定原则:
(1)公民
①经常居住地为所在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②住所地为所在地: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③没有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且户籍迁出不足1年;其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④没有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且户籍迁出超过1年;其居住地法院管辖
你们在南京已经工作生活了20年,南京法院当然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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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提供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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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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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南京起诉,有问题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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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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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男方经常居住地南京起诉,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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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南京起诉,以经常居住地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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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办理暂住证,或有证据证明在南京居住生活,则可以向南京居住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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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孩子名义诉到法院主张给付,如原离婚协议有抚养费标准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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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南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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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