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宜宾高场农村的,在我结婚前哥、嫂把家里的老房子拆了改建成了二层楼房,建房子的钱是哥、嫂出的。我和爸、妈也就住进了新房。后来我结婚了,户口没有迁走,但是从家人的户口中剥离了出来,现在我三个小孩也和我一个户口,因一直批不到地基证(国土局说我们村已划为工业园区,不批地基证),我没建成房子,哥说二层楼房是他出钱建的,没我的份,老公家也只分到一间破老屋,只好在哥家二层楼房旁搭建了3间砖木结构的偏房,居住着我们一家五口。现在我们村快要补拆迁了,我不知道我这种情况会有安置房住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