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6月19日上午10点多.在广州白云区石井镇小平村被一名便衣交警强行扣留电动车,当时只出示证件,没有给任何有关扣留车辆的单子给我,只告诉拿着身份证和发票还有合格证到**派出所去取车,可是我拿着所有的证件到那,派出所却告知是**交警*大队,去了*大队又告知**镇 ,都说不关他们管。
1. 我没有违章,行驶在小路上,执法人员没有给任何罚单或扣留车辆依据,3提供取车的地址模糊不清
还有我想问一个问题,因为刚来广州时间短,车子才买了一个月,发票和合格证我都有,既然不让骑,为什么还要让卖,大街上到处都有卖不同规格的电动摩托车, 今天上午打电话给人和镇交警队,被告知,如果电动车超过40公斤, 就不要跑来了,来了也不会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