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比我大了二十岁,我老公在司法局单位,那时候我还没成年也不了解他,就跟他结婚后把我户口年龄改了,他才盖一栋房子欠了十几万的款,房产证是他爸爸名字,我们生了孩子后,他对我也不怎么好;他又爱喝酒玩乐,后来我一直对他感情已经破列,一直闹着离婚,我平常出外打工,他一下子同意离,一下子不同意,已经分局两年多了,现在他同意要离婚。可是家产和孩子我有权利提出要吗、收到了给我回复谢谢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您好!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子女的抚养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
可以起诉离婚,对财产和孩子问题进行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