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1年买的商铺,合同称2012年3月交房,但现在还没交付,我要求退房,但对方一拖再拖,我怎样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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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称为卖方逾期交房,根据合同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卖方已构成合同违约,这种违约情况的处理方式是你首先开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未对此作出约定,则根据法律逾期交房达到365日以上可要求退房并赔偿你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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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到期履行交房义务,建议你解除合同,或者是起诉对方履行合同,建议联系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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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对方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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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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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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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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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约定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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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