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于2012年与人合伙投资开办一游乐场所,其自身并无资产,投资所用资金全部借贷而来,大部分利息较高,平均每月约2.5分;第一期投资约350万,亲戚个人投资190万。2013年扩大规模,引入若干个大投资户,并将公司法人转作他人,自身保留了约130万股份,公司投资总额已达到约1500万。两年间游乐场收益并不高,但是因为息滚息利滚利,亲戚的个人债务已达到200万以上。因亲戚年事已高近60岁,并且身体抱恙,自觉无力偿还债务,现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各位法律人士:
1.可否申请个人破产,将在游乐场的股份拍卖,偿还所欠债务?不够还的债务是否会被继续追讨?
2.若不能个人申请破产,请问有什么建议处理?
3.个人名下有一台小车,价值不过几万;农村户口,有座自建房子,但房子建起已很多年,所欠债务并无用于房子建设。若被债权人起诉,房子和车子是否会被拍卖?
4.亲戚子女也陆续汇款30几万用于亲戚所开办游乐场,因为是父子父女关系并无借款合同。若亲戚游乐场股份被拍卖,其子女的权益是否还有保障?
谢谢各位的耐心解答!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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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我国大陆地区并不存在个人破产制度。
2.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高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也就是说万一债权人(债主)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债,只要在法庭上以此理由抗辩,实际上您亲戚是可以少还很多钱的。
3.个人名下的小车会被拍卖,农村自建房不能进行拍卖。
4.子女的借贷只要提供转账汇款的相关证明,被当作普通债权一视同仁的对待可行性较大,但同样存在风险,若其他债权人抗辩称是通过子女制造虚假债权规避债务,则需要进一步证明。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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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国不可申请个人破产。第二,如果其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借款,债权人起诉的话,将会进入到诉讼程序,并可能最终进入到执行阶段,其名下的财产存在被强制执行的情况。第三,如果你借的是高利贷的话,根据我国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双方约定利息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第四,如果将其名下的财产拍卖执行,如果能够证明到其亲戚子女的债权是合法存在的,也可以按比例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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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