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0年6月加盟重庆一连锁公司,当年12月停止营业,加盟的时候缴纳了8000元的保证金,约定4年后退还。我于今年打电话咨询退款事宜,他们说找不到当时我寄还的资料合同等件,过了几天说查到了确实有我加盟,但是我于2011年5月左右还有一次经济往来,所以要扣除我一年的管理费。那次经济往来是我当时退货公司给我的打款,我停止营业后根本就没有在进货了,可以说停业前2月就没有任何资金往来了,现在他说没有办法证明我停业后是不是还在继续使用他们的招牌什么的,退货是要他们确认门面已经转让,并且门头更换了的,也有给他们发照片,在他们确认后才能退货的。我想咨询下,我能要回我的全款保证金吗?应该怎样操作,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