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我老公在几年内不停的向他哥汇款30万元,我是不知情的.现离婚法院打印帐单,发现他帐上没钱,而将款项不停汇向他哥了,现在他申请离婚,并分割其它共同财产,但我指张他财产转移,却被一审法院认为对方指张是属共同债权,叫我向他哥取回这些汇款,但他哥一无所有,根本没法追回这笔款的.我认为这些款项本应存于我名下或他名下,他私下汇给他弟没经我同意,这不叫财产转移吗?另外,离婚诉讼前十天他汇了10万元,开庭时他说他哥还给他了,是诉讼前还给他的,但离婚诉讼两年多虽然是分居生活但仍属夫妻关系,在这期间用光了,也属夫妻共同开支,所以这1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得分配,那10万是我们共同的,他一个人用光了,我和孩子就一分钱都分不到?怎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