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8年10月在国营单位工作,直至2014年至今都没有跟我签订合同,更没有买社保。请问,社保还可以补交吗?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吗?
-
用人单位自与你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必须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的,必须支付你双倍的劳动工资,自建立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仍没有语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你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得无法定理由而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导致不能补缴社保,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
1、未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2、可以要求补交五险一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