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8年5月份到2013年4月在一家外企公司做销售工作,工作期间从2008 年到2009年7月分没给我上养老保险,剩下的全是基数全是最低的,与实际工资不符,今年我去公司问他给我签了一份四十万协议,大概意思是给与保险的赔偿,及对外保密,到账日期是6月30号,可就在上周公司反悔了,说协议无效。理由是签协议的那名人力资源部员工突然离职了,协议上盖有人力资源部的章,请问我这问题如果去法院起诉的话,胜算几率有多大,
-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追问:我现在不想补保险只是想让公司履行这个协议,但公司坚决说不想履行,劳动稽查部的也说让走司法,公司的意思也让我们走司法,我们这个胜算几率有uo多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