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我是昆山市**铝业的一名普通工人,上周日,也就是6月8号,我上的夜班,在6月9号凌晨3点左右肚子痛去厕所拉肚子。完事之后因为蹲的时间久了,腿麻了,站起来不能走路,就靠在门上缓一下,然后抬头发现门头上有人用手机在拍摄,我伸手推开门,那人掉头跑了,后来我追出去,是我们的组长,说发现我操作的机器长时间没人,所以去厕所拍照,看看我是否在偷懒,请问他在明知道厕所有人的情况下,拿手机往里面偷拍,是否侵犯我的隐私权,如果我要是维权的话,请问要通过怎样的途径?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