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上班,下班时拿了个东西,准备换下工服,结账,一时疏忽,忘记了,闯了安全门,那个门报警了,我就给总店打电话,他们来人说是偷盗行为,我一没拿走,2主动给总台打电话,三,我入职不到三个月,他们关于偷盗的定义我不是很清楚.
请问谭律师,我这能算是偷盗吗,说罚1000元钱,有道理吗?我的拿的物品4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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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只时一时疏忽未付款,不算盗窃,你可向他们解释清楚。不过,主观想法是什么,外人很难明白,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职工制定纪律规定,也属合理,如果感到处罚过重,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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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详谈 具体事宜可致电咨询或预约面谈详细阐述 提供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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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构成盗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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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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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有理由认定是偷盗行为,可以对你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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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复杂,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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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盗窃罪,处罚应有经公示过的员工奖惩办法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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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