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闯红灯(交警鉴定出租车为事故全部责任),把我父亲撞倒在地导致严重脑出血,(事故前身体健康,才60岁)后经一年治疗现在偏瘫在家,鉴定为2等伤残,可是出租车一方以家父有高血压史为参与度诱因理由,向法院提出应按30%参与度进行赔偿。如果出租车不创红灯,家父即是有高血压,也不至于偏瘫在家吧(中国有高血压患者近2亿)。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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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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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应该叫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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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对方的答辩理由,法院会依据鉴定结果结合证据进行判决。个人认为鉴定结果最有利。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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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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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