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年迎来改革开放时代,享受到国家的福利分房,有了自己的房屋产权,单位也有物业管理部。我家房屋在6层(顶层),前几年,房屋顶层漏水,顶层墙皮变色、起泡、大面积脱落,常有墙皮、白灰、沙粒掉下来,以前装修粉刷后的房屋已经大变样,真是惨不忍睹,给物业反应多次, 单位物业管理部对本楼全部顶层进行防水处理,当时并没有对我们的阳台顶层进行防水处理,我曾经向物业管理提出要求对阳台顶层也要做防水处理问题,他们没有同意,我们购买房屋面积含阳台面积,请问有什么依据不同意?顶层住户的房屋和阳台顶层,应该是公共部位,造成损失应该谁负责?请您帮助回答,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