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同学在农村信用社贷款6万元,临时打电话叫我做他当保人,当时我喝了酒,稀里糊涂就跟他去了,到了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人员只让我拿出身份证复印,然后在什么材料上签了字,按了手印,问了我在哪里开店什么的。我印象中就这些。后来几年里,银行曾联系到我,说我同学贷款没还,要我催促,但我也一直联系不到。去年,我同学自杀死亡,现在信用社起诉我和另一个担保人。我一直在外地,现在判决书下来说要我和另一个担保人各承担一半。哦,对了,当时我同学和他妻子都在场的,现在他们是离婚的。这个事情该怎么办?这个信用社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我当时的店面只是一个空铺子,他们根本没有考察过我有没有担保资格或偿还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