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两男性打一女性,脸部抓伤很严重,伤口达到4~5厘米,左侧头部肿了,当时头晕,有呕吐的现象。打时还在说打死她!打死她!已报警立案,请问触犯了刑事法律没有?

交通事故
2014-06-06 18:20: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验伤够轻伤的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 你好,涉嫌故意伤害罪。
  • 你好!共同犯罪。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结合伤情确定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