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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开了一个餐饮店,总投资了10万,营业四个月后我出资金4万购买了40%的股份,(也就是他六我四),当时是签了合同的资位开始付了一万九,剩余两万一后期补上,最近又要交房租半年一万零八十。由于欠他两万一,我一直没有分红,他今天又给我说没把钱补上就按29%给我算。等我把钱补齐,才能按40%算。我现在想退股,请问可以吗?我具体该怎么做?谢谢

合同纠纷
2014-06-06 21:12: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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