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2月24号上的班,现在刚过三个月试用期,请问我现在离职,也要提前一个月吗?还有就是,我4月份初就已经交离职单了,最后,等一个月后,我在问我们主管得时候,她说她撕了。于是我就又写了一份辞呈,直接交到部门经理处,最后又被退回来了,还说现在没人,走的话要扣500块钱,我当时就想,扣就扣吧,只要批就行,结果过了两天,我再去问他得时候,她说不管不管,这事儿别跟他说,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就直接去找老总,谁知老总竟然说,我这种情况应该让主管带着去找他,那我就说,如果主管不批,我是不是就一直走不了了呀?结果老总竟然说,理论上这样的。请问,他们这样算犯法吗?他们如果一直找不到人,我是
不是就走不了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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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一个与后开离开,扣除工资是不合理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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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用人单位无权限制您的人身自由,您有权离职,并要求对方支付您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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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即可,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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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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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