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股票在2010年3月4号被人网上卖掉第二天钱被前情人取走,取钱有她签字 卖的她不承认,我在年底才知道股票没了,报案警察说是民事,以“不当得利”起诉法院,法院以“不报案有桲常里”驳回,请教律师可以按“侵占罪”起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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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不报案有悖常理”驳回的话,法院可能认为构成不当得利证据不足,若对一审法院裁定不服,可提起上诉。若以侵占罪起诉,对证据要求会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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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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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报警或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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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收集网上交易证据,建议以盗窃罪或侵占罪起诉,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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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的民事判决不服,可上诉或申诉。另外再起诉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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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