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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单位与B单位签署房屋租赁合同(A为出租方,B为承租方),后来A向B发送租赁权转让通知,A将租赁受益权转让给C,授权C向B开具发票,并收取租金,请问这样在法律上合规吗,有何风险(A是房屋的所有者)???

刑事案件
2014-06-05 16: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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