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饲料的,因为一养猪户欠我两万两千多块钱,打的官司。我有他签名的十八指单据送货欠单。他拿了原来清过账的三联单,一联是他打的欠款单,另两联是我收过他款的收据,因为当时和他要他说找不见而清的账,日期是没写年限,只有月日。当时他在一审法庭拿出来以后,我就把我自己的往来账,拿给法庭看,历时三年的账目都有记载,他这两联单据,一审没采纳。他不服上诉,二审说我因为没写年限,我记得帐不予认可,给我的欠款少了一万,我不知我提供的证据为什么二审没采纳?我现在计划申诉,是不是申诉的可能性没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