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8年进公司(私营)的,有当时交押金的收据,只发过一次工作服(两套),每月只休两天,从未放过年休假,2010年前除春节外没有法定节假日,2007年才帮我买五险,签劳动合同,合同是公司专人填写且不全,现在想辞,请问能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吗?如能补偿,补偿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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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主动辞职,是拿不到任何经济补偿的!单位有多方面违反劳动法之处,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再主张你的补偿。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及返还押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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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本人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是2007年和2010年的违法情况,目前主张已超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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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情况稍微复杂,建议携带证据材料与律师面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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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