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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湖北的,我老公是四川的,我们是2011年在我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的,现在我们因为很多事,婚姻已无法继续下去。我们还有一个女儿,一直都是我带,我们都没在一起,我带女儿在广东打工,他在新疆,请问现在要离婚,他不同意怎么离?

婚姻家庭
2014-06-03 21:50: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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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不成,可以直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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