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某借条,本人A向B借人民币****元,借款时间*个月,借款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月息6%,以此为据。借款人:A 借款日期:********
借据下方标注,***银行,A,账号:******
上述借据签署后,B向A账户内打入借款金额一半人民币(另一半为提前扣除利息和AB之间的以前账务),现在借据到期A拒付利息,仅同意偿还借据金额的一半,我想咨询B如何能追回借款及利息,A是否能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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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到期不还,可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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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提前扣除部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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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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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