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虽然没登记,但是在一起同居生活了十一年整,前年刚刚贷款买了房子,可买房,和装修的一切费他一分也没拿,是我父母给我拿了一部分,剩下的都是我自己的钱,可由于我俩的名义都贷不了款,所以用他哥哥的名义贷的款,也就是说合同是他哥的户名,现在房产证还没去办,只是房屋合同,可是老公出轨在外面有了小三,现在闹腾的已经过不了了,但是房屋合同他偷着拿走了,想霸占我的房子,想咨询一下,我可以用什么办法,来保护自己,去夺回属于我的东西呢,希望多多给予宝贵的意见,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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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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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非常被动,从法律上讲合同名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至于出资仅是欠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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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注意想法收集证据,以支持你的主张.做好诉讼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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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