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10年认识的11年五月份结的婚,现在有两个女儿,他总是晚归,不顾家,我们没有什么财产可分,我想和他离婚。请问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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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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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可以协商的话,共同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到你们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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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协商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及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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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