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去世,有一套房产,是我公公婆婆老公三个人的名字,请问我有继承权吗?能不能再房产证上写上我的名字。我有一儿子。这房子结婚前就有了。然后结婚满10年,不需要户主公公同意就能直接内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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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的话,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配偶、子女、父母都有权继承。也就是说房产属于你老公的部分,由你公公婆婆、儿子、你共同继承。
另外,你说的内迁具体指的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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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利继承的。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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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继承权;能写上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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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你老公的部分产权,是属于老公个人财产,你和儿子可以继承。加名字需要共同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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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利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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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你老公的部分你有继承权,加名字要其他产权人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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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有继承权利的。欢迎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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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和你儿子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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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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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然有继承权。继承后,可以加上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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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依法继承相应的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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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