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美发造型公司担任收银一职,上班第一天老总就让我押500现金,因为面谈工资待遇方面的时候有说这事,然后本人交了500现金并开收据给我了。到第二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工资少了700写的是学习资金,问了这项金额是什么,他们说这是押金,在这里上班都是要押工资的,后来问其他同事才知道面谈工资待遇方面故意隐瞒要工资要分月共押2000元。我不知道这件事...要做满一年才可以辞职要回这笔钱。关键是我们没有签合同,雇主事先隐瞒押金这事以牵制雇员,这对雇员很不保障,现在我不想在这里上班了,请问我该如何拿到我的工资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