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破产需经过破产清算,债权人可申报债权,如果企业剩余资产扣除各项优先项目后(如破产费用、员工工资社保补偿金抚恤金、税费等)仍有剩余,债权人可按比例得到部分清偿。但现实中的企业破产绝大多数是以资金链断裂、无有效资产、停止营业、对外拖欠大量货款的方式出现的,遇到此类情况,如果经详尽调查企业确无资产,那么即便通过了诉讼和强制执行程序,你的货款仍会难以得到偿付,这其实是你作为供货商的经营风险,也是你在供货中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机制导致的。当然,如果该公司并未被注销或吊销,将来待其恢复正常经营后仍可继续追索。